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转发<陕西省委宣传部2017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7〕41 号】文件精神,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命名工作。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17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学雷锋、做雷锋,以实际行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征求学校纪检委和有关部门意见公示后,经学校党委同意,择优上报一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或岗位学雷锋标兵至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三、请各单位负责做好宣传推荐工作,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单位和个人及各类申报表格和支撑材料(含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军(南教学区科技楼五楼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751393
邮 箱:yangjun @xai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2017 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
2、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
3、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中共28365365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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